今天是世界水日,在水日前夕,大连市政府正式印发《大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提出了我市水环境治理的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及重点项目清单等,既包括环保与经济协调的宏观层面、水质与水量协同的中观层面、全面控源的治理层面,还包括科技、市场、执法方面,突出制度建设,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治水,以及强化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措施之具体,涉及部门之多前所未有,市环保局昨天对该方案予以解读。
根据该方案确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产业结构布局得到优化调整,水资源保护取得实效,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水环境功能区达到管控目标要求,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到2030年,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该方案提出了河流、饮用水源、地下水、近岸海域及城市黑臭水体五项环境质量目标。主要为:河流水质2017年优良比例达到76%以上,2020年达到85%以上;2017年向主城区供水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2020年向县区供水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近岸海域、地下水水质到2020年要保持不下降;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全面消灭黑臭水体。
★节水优先
坚持节水与治污并重。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超采地下水,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抓好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科学保护水资源,加强水量调度,保证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8.03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GDP取用水量控制在18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控制在8立方米以内;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等高耗水行业重点企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296万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
★加强工业、生活及农业源治理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依法取缔“十小”企业,专项整治水污染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2017年底前,现有工业集聚区除可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外的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完成12座(市区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保护饮用水源及地下水
自2016年起,主城区饮水安全状况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县区级饮水安全状况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持续推进良好水体生态保护,到2017年,碧流河水库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完成预定目标,2017年底前实施英那河水库等其他4处水质较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评估,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定期调查评估饮用水源及重点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加油站地下油罐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自2018年起,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加油站当依法暂停运营,直至改造任务完成。
★改善河流水质,消灭黑臭水体
实施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将全市河流、水源地控制范围划分为33个控制单元,实施精细化管理。针对东风水库、小龙口水库、登沙河提水、复州河复州湾大桥段、登沙河登化段、英那河入海口等6个治理改善控制单元编制达标方案,2020年底前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于Ⅴ类的水体。
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再生水补给等措施,排查全市建成区水体,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防治近岸海域污染
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开展入海排污口清理整顿工作,禁止在一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新增排污口,限制在二类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和大连湾、普兰店湾、复州湾等海域新增排污口,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推进海域和沿海地区生态健康养殖,到2017年,全市海水养殖面积控制在70万公顷。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自然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到 2020 年,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加强水环境管理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予以红牌处罚,责令停业、关闭。
为了确保目标实现,该方案制定了详细《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质量目标清单》、《专项方案编制清单》等三个清单,每一项任务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
该方案最大的特点是在中长期时间框架内对多个污染源、多类型水体、多方面举措进行了全面部署。主要体现在五方面:
确保完成国家、省任务为底线,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方面提高了指标要求,确保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直接相关的饮用水源100%达标。
确定了改善河流、饮用水源、地下水、近岸海域水体质量及消灭城市黑臭水体的核心内容,并确定总体目标及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性目标。
措施“稳、准、狠”。“稳”是稳妥可行、稳中求进,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准”是聚焦目标、找准突破口。“狠”是重拳出击、重点治污,以水环境质量改善倒逼各项任务的落实。
节水治水并举,将水资源合理开发、生态流量保障作为维护生态空间、促进生态恢复的重要手段,构建水质、水量、水生态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协调推进的格局。
部门联合 全力治污。明确政府、企业、社会公众责任。以质量反退化目标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实施污染严重水体清单管理、限期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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