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点区域,为防治区域水污染,济宁市委、市政府不断完善“治用保”防控体系,辖区南四湖水质实现了由劣Ⅴ类向Ⅲ类水的跃升,跻身全国14个水质良好湖泊行列。
济宁市委、市政府把水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重要内容,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任组长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部门联动、合力攻坚。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水污染防治专门机构,在乡镇设立环保办公室、村居设立环保监督员,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四级组织保障体系,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以河流断面达标为重点,全面推行“河长”制,明确“河长”是所包干河道、河段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把全市划分为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14个、三级网格166个,逐步实现河流湖泊保护精准化管理。对重点治污工程和考核断面水质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对月度监测结果超标的,实行挂牌督办、区域限批,严格兑现奖惩和责任追究。
立足产业结构偏重的实际情况,济宁市探索出优化产业结构、拉长治污工程链条、加严治理体系、保护修复生态等新的治理模式,实现从分散治污向系统治污、从侧重城市向城乡统筹、从满足达标治理到水生态建设的“三个转变”,建立了全流域、全过程、全覆盖具有北方河湖特点的深度治污体系。
济宁市不断加严标准倒逼治污,在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3次提高治理标准。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全部按照COD浓度低于50毫克/升、氨氮浓度低于5毫克/升的标准治理。煤矿、电力、机械制造和商品浆造纸四大主导产业外排废水全部达到接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大力度推行再生水资源利用,全市污水处理厂形成中水回用能力57.7万吨/日。全面修复流域生态,全市建成和修复人工湿地46处、总面积达25万亩。
为打造流域环境安全大屏障,济宁市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认真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应急处置4项工作机制,构建企业、污水处理厂、园区、县界、入湖口五级拦截防控系统,层层设防,建立全方位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坚持日常执法监管与环保专项行动、边界联动与公检法联动、属地管理与网格化执法相结合,始终保持对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市水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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