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上海水环境保护工作,通过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了治污为本、截污为先、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的水污染防治体系,在城市快速发展、环境压力持续增大的挑战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依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在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骨干河道治理等方面成效明显。
然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上海的环保工作者也清醒地意识到,水污染防治工作是长期、复杂、艰巨的。目前,上海还存在着地表水水质总体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污水厂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无法跟上城市快速发展需求等诸多问题。
2015年4月,国家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国家行动计划”),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大上海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上海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城乡住房建设管理委等部门编制了《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首次以专项行动计划的方式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瞄准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目标,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硬指标要求,同时还要体现上海绿色发展和当前水环境保护的阶段特点,实施方案主要从六大方面着手,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全过程保障饮用水安全
※完善水源地布局建设
着力解决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开放性问题,完成黄浦江上游金泽水库和相关配套工程建设; 积极开展流域联防联控,加快推进太浦河清水走廊建设; 深化研究陈行-青草沙多库联动建设,完善多源联动的原水系统布局。
上海的原水水源主要有长江和黄浦江,截至目前,原水年供应总量达32.3亿立方米/年,长江水源与黄浦江水源供应比例为7:3,基本形成了“两江并举、多源互补”的水源格局。目前,上海已建成黄浦江上游、长江陈行、长江青草沙、崇明东风西沙等四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取(供)水能力达到1799.5万立方米/日。其中,长江青草沙为731万立方米/日,长江陈行为206万立方米/日,崇明东风西沙为21.5万立方米/日,黄浦江上游为781万立方米/日。
※强化水源地风险监管
完成新建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全面取消二级水源地风险企业,直排口关闭、调整或截污纳管。
※全面提升饮用水供水水质
启动以长江原水为水源的中心城区水厂深度处理,实施小口径供水管网改造,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2012年起,上海启动小口径供水管网改造计划,要求对影响水质达标、陈旧老化、漏损严重的小口径管网(供水管径不小于100毫米且不大于300毫米)进行改造。同时,市水务局、市财政局下发了相关通知,明确对郊区县供水管网改造进行市级财政补贴支持,实施至今,共完成郊区县小口径管网改建约2380公里,350多万人受益。
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排放水平
按照一级A及以上标准,全面实施石洞口、竹园、泰和、虹桥等30余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新建、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0万立方米/日,同步解决污泥处理处置和臭气污染治理。
※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完成中心城区排水系统空白区和郊区实际建成区一级、二级污水收集管网约240公里。
※推进市政设施污染控制
重点完成中心城区21座雨水泵站的旱流截污改造,开展中心城初期雨水治理,深化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系统工程的前期研究并加快建设。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完成浦东临港新城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并在松江新城、原闸北苏河湾、徐汇滨江、金山廊下等地区进行示范,各区县建设不少于一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
农业和农村污染整治
※严格控制畜禽污染,实施畜禽养殖总量控制
全市畜禽养殖规模控制在200万头标准猪以下,2016年一季度完成不规范中小养殖场(户)的调整,保留下来的规模化畜禽牧场按高标准完成污染治理。
※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全市二麦种植面积控制在60万亩以下,化肥农药施用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20%左右,化肥亩均施用量控制在24公斤,农药亩均使用量控制在1公斤以下。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结合村庄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完成30余万户农户生活污水治理。
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废水控制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降低电镀、热处理、锻造、铸造等四大加工工艺企业环境污染隐患,到2020年底工业园区外四大工艺生产点较2010年数量减半。在化工、石化、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清洁化改造和监管。
※推进产业布局优化
持续推进现有工业企业向工业区块集中,优先淘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污染企业,优先调整工业区块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反应型生产的企业以及污水直排企业。
※整体转型、连片整治
突出水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结合“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化、基本农田保护、水源保护区治理、郊野公园建设等,滚动实施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优先开展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内区域的复垦和生态林地建设。
※强化现有工业污染监管
以化工、医药、农药、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集聚的区块为重点,持续推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维护管理制度,根据上海水质控制目标,研究制定更严格的污水排放地方标准。
河湖海域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河道治理
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和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所有镇村级河道全部轮疏一遍。
※逐年消除劣V类水体
以国考和市考断面为重点,排定实施时序,将水质达标治理与重点区域生态综合治理、“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改造等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合力,综合推进水质改善。
国家为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将与各地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水环境质量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于上海,除面上指标外,还将下达20个国考断面的水质目标,对照国家考核要求,目前有13个断面已达到要求,7个断面需要在今后的5年中分年度达到水质目标。
※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
按照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修编)》要求,推进青西三镇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计划。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积极治理船舶污染,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
※近岸海域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实施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长江口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重要海岛及其他生态红线区域的保护管理,加强地下水跟踪监测和评估,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措施。
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落实
依托本市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机制,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推进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各区县相应成立推进机制。
同时,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水质的月度通报和年度考核机制,建立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将把水环境达到水质控制目标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
在此基础上,形成市、区县、街镇、村四级责任体系,彻底强化对水质目标责任的考核。
※实施综合管控
划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
※强化监测监管
提升饮用水全过程监测预警能力、水环境应急监测水平,完善信息共享; 制定更严格标准,严格执法,实施企业“红黄牌”制度。
※强化公众监督
加强水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以水环境质量、饮用水安全、废水排放为重点,加大对社会信息公开的力度。
在具体工作中引入市民动态参与机制,强化社会监督。例如延续2015年“共同呵护身边小河”活动,还会增加“优美小河”评选等内容,持续推动公众关注,鼓励他们参与保护身边的水环境。
※加强科技支撑
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运用大数据支持水环境智能服务。
※创新投入机制
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激励政策。
实施方案的五个原则
※坚持质量为本和民生优先
紧紧围绕改善水环境质量的主线,以提高市民对水环境的满意度为出发点,努力让更多市民切实感受到环境改善的效益,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坚持问题导向和力求实效
特别是关注老百姓的饮用水和身边问题突出的河道水体,采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措施,力求从根本上消除污染,改善水质。
※坚持绿色发展和源头防控
更加注重工业、农业生产方式和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变,注重节水和重复利用,完善基础设施,治本治源。
※坚持严格标准和从严执法
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要求,提升产业产品标准、水耗标准和污染排放标准。以严格的执法监管倒逼转方式、调结构。
※坚持条块结合和分级负责
严格按照国家“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市、区县、乡镇和村四级责任体系,以块为主,部门合力,协同推进,狠抓落实。
实施方案的具体指标
※到2017年
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市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按国家考核断面计)不超过15%,水质优良率(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下同)比例达到40%。
※到2020年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数量比例高于75%,原水供应总量的90%以上达到水质优良(Ⅲ类)水平,全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水质优良率比例提升至45%,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地下水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到2030年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
※到2040年
全市地表水水质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并基本恢复水系生态系统功能。
和国家行动计划的两大不同
※上海特色
根据上海市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突出了全过程保障饮用水安全、污水处理厂提标和管网建设、养殖业和面源污染控制、河道治理等重点工作。
※提前十年
实现远期目标的时间定在2040年,比国家行动计划设定的远期目标早了10年。届时,上海要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功能的全面提升,让水环境真正变得安全、清洁、健康。
和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两大不同
※内容更全面
从饮用水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河湖海域地下水,工业治理到农业防治等等,涵盖了水环境管理的方方面面。
※更注重源头控制措施和综合配套保障
比如:在泵站、规模化禽畜场等试点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市、区县、乡镇和村四级责任体系等。从法制、标准、执法、科研、政策等方面全面保障相关指标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实施“一河一策” 的24条黑臭河道,如今怎样了?
把环保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上海动了真格。2015年,市环保局从市民关注的身边近千条小河中遴选出100条中小河道,由环境监测部门专业人员与市民共同参与水质监测。数据显示,百条小河中黑臭河道占24%,市环保局对这24条黑臭河道提出了“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的整治要求,并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区、镇,由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加强对水质监测和治理进度的跟踪。
截至今年5月底,浦东合庆勤奋九队宅河、浦东南四灶港、青浦姚河浜等14条河道已实施既定整治任务;奉贤青村港、杨浦嫩江河等6条河道正在整治;嘉定后沙泾、宝山大理港、宝山盛宅浜及闵行姚墩港等4条河道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目前,24条黑臭河道中,已有7条河道消除劣Ⅴ类,3条河道水质明显改善,但仍有一定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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