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节流、加大中水的利用率已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选择。但现实情况是,各地中水“好女愁嫁”,实际利用陷入窘况。中水回用如何破局?一方面,观念的变革十分迫切;更重要的是需要政府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强制推进。
水是城市的命脉。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污水排放量相应增加,缺水问题日益突出,用水矛盾日益加大。
开源节流,加大中水的利用率已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选择。而现实情况是,各地中水在实际利用过程中却面临“好女愁嫁”的尴尬。
如何把废水、污水再生利用、变废为宝,是污水治理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
青海首个中水回用项目“落地”
日前,西宁市第一再生水厂与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再生水供水合同,标志着西宁市乃至全省第一个中水回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
根据供水合同,每天将有2200立方米再生水源源不断地流入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第一再生水厂的正式投入运营,既能减轻西宁市水资源供应的负荷,也能削减水环境污染的负荷,对改善湟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实现西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西宁中水回用项目是西宁市重点项目“清水入城”工程的子项目之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的增加,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等问题逐渐成为制约西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为此,近年来西宁市一直在大力推进“清水入城”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完善南川、启动北川、规划西川”的工作部署,目前西宁市正在实施南川河、北川河综合治理工程,启动了西川河改造规划,今年该工程也计划动工。同时,西宁市还大规模开展“截污纳管”等治污工程,致力于还西宁人民一条清澈的母亲河。
中水—“解渴”城市利器
该通知要求,2015年6月底前,将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此通知一出,针对减少污水排放量的难题,中水市场有望再次成为污水治理行业“宠儿”。
事实上,随着水价的不断调整,养在“深闺”的中水已在污水处理领域中备受推崇。所谓中水,其本质无疑是废水的二次利用,即城市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水质标准的再生水,因为它的水质指标低于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但又高于允许排放的污水的水质标准。
眼下,中水已是是不少水资源紧缺城市的“第二水源”。按照用水要求,中水通过生物处理技术、物化处理法、膜技术等方法去除水中污染物,达到再次使用目的。随着水处理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中水从最早的50%的回用率,提高到现在80%的回用率,并有望实现污水零排放的可能。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易指出,要坚持优质水优用,劣质水劣用的原则。再生水的回用途径应当分类、排序,然后再倒推处理标准和工艺。
优先出路:灌溉与工业利用
目前,国外污水回用率已达到70%—90%,而“干渴”程度毫不逊色的北京回用率才达到约50%。对此,钱易认为,这是由于回用的途径、标准不完善的原因。在考虑处理标准前,一定要把再生水回用的途径“排排队、分分类”。
此前,媒体报道,中水回用补充景观水造成水体污染等问题,引发业内争议和讨论。钱易认为再生水回用的优先出路是农田灌溉。“回用农田的污水可以不需要脱氮除磷,又能用水,又能提供肥料。”
她同时指出,这并非所有城市的选择。“比如大城市离开农田很远,可能就做不到。但工业用也是较优的选择。比如北京高碑店电厂现在用的再生水工业冷却水也很好,也不用脱氮除磷。”
脱氮除磷是目前污水处理过程中非常困难的部分,而省去这一环节,做好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后进行灌溉,可以一举两得,被不少业内专家赞同。
钱易指出,再生水回用的排序、种类最好多考虑一些,然后根据不同的用途出路分类,要有不同的标准。她同时强调,污水经处理后即使不用于回用,也要根据接受水体的要求制定不同的排放标准。
“不同的排放出路要有不同的标准。”钱易希望污水处理概念厂在探索建设过程中,能够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不仅是建设一两个厂,而是面向全国进行系统性、指导性研究。形成指标体系后,各地可以依此结合当地实际来设计。
“推而不广”如何破冰
水是特殊商品,要想把水供出去,最后让用户使用,须有前提条件—市政管网得到位。业内人士指出,即使有中水管网的城市,也都主要集中在干管、主干线或者是中水厂附近较小的范围,缺少供水支线。而整个设施的建设,尤其是管网的建设不配套,跟中水厂生产能力相配套的管网的铺设不多,尤其是配水管网,直接导致了有水供不出的尴尬局面。
同时,业内人士指出,“制约再生水推广普及的直接原因是管道铺设。”阳泉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王建源说,“再生水回用是一种新兴的节水型环保产业,再生水使用必须要有自己的管道,而这个管道的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因此,面对我国中水回用尚未普及的窘境,专家们纷纷建议:
首先,应加快中水利用的立法进程。用法律的强制手段来禁止一些行业在浇灌绿地、工业用水、车辆冲洗等方面使用自来水,而必须用中水。
其次,要在新建的民用建筑中增设中水管网。据有关研究资料,如果把中水管网延伸到民用建筑中,居民区总用水量将节省30%-40%,同时排放量减少35%-50%,住宅可节水70%,科研事业单位可节水40%左右。虽然中水利用前期因管网建设需大量的投入,但从长远看,无论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还是环境效益都是无法估量的。
同时,政府应通过补贴、专项资金、优惠政策等措施对中水处理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扶持。
此外,要制定科学的水价格体系。扩大中水使用范围最终要靠经济手段来解决。要科学处理地表水、地下水、自来水、中水、污水处理费之间的比价关系。只有当中水价格较大幅度低于自来水价格时,才能吸引更多的人使用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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